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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印发高密市中医院医务人员廉洁从业“十条禁令”的通知
信息来源: 编辑:

各科室:
      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,提升医院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水平,院党委根据《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(2021-2024)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医院实际,制定了《高密市中医院医务人员廉洁从业“十条禁令”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。
 

中共高密市中医院委员会
      2021年8月28日
 


高密市中医院医务人员廉洁从业“十条禁令”


     1.严禁为药品经销单位或个人代开、代售药械,或要求病人到指定药店购药或假借服务对象名义,为自己或他人开“搭车药”、做“搭车检查”。
     2.严禁个人为患者私自联系、推荐院外检测机构或将标本外送或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。
     3.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、销售、使用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医疗卫生材料。
     4.严禁私自截留收费、私自退费或擅自抬高、降低收费标准。
     5.严禁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诊疗、开大处方或分解处方、重复开药或超量开药、串换药品等。
     6.严禁以慢病诊疗等任何名义违法违规使用、套取医保基金。
     7.严禁收受患者“红包”。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和有价证券、股权、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,或者安排、组织支付费用的宴请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,均应认定为“红包”。
     8.严禁收受医疗器械、药品、试剂等生产、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、形式给予的回扣、提成。
     9.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药品、医疗器械采购和基本建设等工作。
     10.严禁参与、接受影响医疗行为公正性的宴请、礼品、旅游、学习、考察及其他休闲社交活动。
     本禁令监督电话:2367088 。